第494章 因势利导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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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因势利导 (2 / 4)
        什么是人的基本权利呢?崇祯觉得,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便是生存下去的权利;其次是保卫自己不受侵害的权利,再次是自由思考的权利,及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等。

        在总论的结尾,崇祯以这样一句话做了总结,“任何一位大明人,都应当履行其对国家应当承担的义务,如纳税、服兵役等。同时他也同样享有被国家保护,享受以上基本权利之权力。

        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是民众之间发生的纠纷,一律不得以尊卑身份区别对待,也不得以八议减轻或是免于处罚。利用公职身份、宗室身份、勋贵身份、官员家属身份、主家身份,对他人做出的侵害行动,同样不得引用减轻刑罚的八议。”

        看过了这篇总论之后,袁可立就对自己这部《民事通则》能不能通过百官和宗室的认可,大为怀疑了起来。

        毕竟,按照这篇总论。大明现在特权阶层所享有的特权,都被不同程度的削减了。

        袁可立虽然认为,皇帝所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的确让普通人心生振奋。同以往戏文中说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语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戏文毕竟只是戏文,只要上下尊卑的礼仪体制还在,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是一句戏言。

        现在崇祯想要在他的《民事通则》上做手脚,以他的名义来发布这篇总论,试图打破上下尊卑的礼制,建立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这也未免太过于高看他袁可立在官员之中的号召力了。

        不过,出于对皇室的忠诚,袁可立对于崇祯修改自己《民事通则》一事保持了沉默。不管这么说,这篇总论虽然损害了整个大明特权阶层的利益,但是就其出发点来看,皇帝写这篇文章的目的,还是在于保护大明普通百姓的利益。

        袁可立是四朝老臣,在朝中资格之老,只有寥寥几人可以比拟。他又同东林党人交好,门下几位学生,如倪元璐、黄道周等人,都是东林党人新近出现的中坚力量。

        他自认,就算是做了些离经叛道的事情,最多也就是败坏一些名声。但是如果让天下人知道,这是皇帝亲手写的总论,恐怕朝野的舆论就不是那么温和了。

        不过当袁可立做好了,在朝堂上被群臣责难的准备时,崇祯却在士绅大会上首先抛出了对于《民事通则》的讨论。

        在牛金星等人的鼓吹下,又有袁可立本人的名望,加上这群士绅代表也正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使命感,处于一种群体性的自我感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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