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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五章 罪同偷盗 (2 / 3)
“理当?敢情我若不帮你,反而还欠了你的不成?!”青岚反问,眼里带着一股冷意。
化元闻声一愣,脸上期待的神色迅速消失,变成了一片尴尬。
“秦老板笑了,您自然不欠我的。”化元战战兢兢地回了一句。
青岚将目光从化元那副胖胖的身躯上移开,又落在了候在一旁的季保平身上,问道:“敢问季统领,若是偷盗他人财物高达三万银币者,应该要如何处置?”
“秦老板?”化元闻言后立马叫了一声,一脸无措地看向青岚。
青岚瞥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而是再次看向季保平,道:“还请季统领告知一声。”
季保平回答:“退还全部财物,且重责五十大板,入狱十年。若是还不了财物,则被关押的时间更长。若是丢失财物之人有意,也可以与其签署卖身契,使偷盗者成为其个人财物。”
“若是偷盗的财物并不贵重呢?”青岚又问。
季保平:“若是能退还财物的,一般重打二十大板就无事了。”
青岚“嗯”了一声,又问:“如果有人敲诈勒索呢?是不是应该等同于偷盗?”
季保平瞄了那一脸紧张的连锦一眼,犹豫了片息,回道:“理当一样。”
青岚闻言后,便直接指向了连锦,问向季保平:“连老板丢失的明明是一块价值三十多银币的手镯,却让化元赔偿其三万银币,是不是等同于敲诈勒索?”
“……”
季保平面露为难。显然,以往并无慈先例。
青岚也不着急,而是侧头看向了林鸿,问道:“殿下,你觉得我的有没有道理?”
这个女人,还真是会拿我当枪使……林鸿暗叹一声,勾了勾唇,又一本正经地点头,道:“虽规矩不可破,但是就此事而言,胡乱喊价之人与偷盗的行径本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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