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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弓如霹雳弦惊3 (2 / 4)
“耍得一手好花枪”有多重含义,一,字面意义,鹿敬之常用一柄白蜡改红缨枪;二,鹿敬之有诡才,用兵行事风格诡异多变;三,鹿敬之男女关系混乱。
鹿黍离就是鹿敬之“耍花枪”的产物。
鹿敬之十五岁随父兄上战场,十七岁父兄在某次出行时被落下的滚石砸死后,他就成了鹿家的家主。年纪轻就身居高位,难免有人想试试他的深浅,或者在这子手里占点便宜。他的叔父鹿培就撺掇着他去平叛大漠上最大的马帮——黄风帮。这样撺掇他的鹿培也有私心,若鹿敬之打不过被杀,那他就能袭爵了。
鹿敬之很听话地带着人马去了。
黄风帮驻扎在瓜州阳呈县。
瓜州如名,盛产香瓜,这里的土壤是黄沙土,在黄沙土里结的瓜清脆甘美,芳名远传。但是黄沙土有一点不好,容易水土流失。唐古河水流过带走了土壤,也带走了土壤的肥力,留下深深的沟壑,形成一道然的隘口。自某一年地震河水改道后阳呈就渐渐没落了,成了马帮聚集之地。
鹿培躲在高岭上的巨石后偷偷观望战况,他早早与黄风帮的帮主鲁江透了气,对方带了人早就在此埋伏。鹿培是鹿敬之的叔父,如果鹿敬之在这里死了,鹿培就能袭爵,届时他与鲁江约定划界而治,互不干涉。
还没到黄风帮驻扎的地方,鹿敬之的人马在狭长的山谷中排成长长的队列行军。
远远的隘口处飘起黄色的烟尘,地面有轻微的震动,鹿敬之胯下的骏马有些不安地打着响鼻。
“停下,有些不对。”鹿敬之吩咐左右。
然而有些迟了。
只见隘口上冲出一队人马,霎时就冲散了鹿敬之的队伍。
突然之间遇袭,鹿敬之并不慌张,命左右擂鼓让人马恢复阵型,他只怕还有埋伏,从隘口两侧放冷箭,好在此次他带出来的都是自己的亲兵,很是服从命令听指挥,行兵布阵只要队伍不散就还有的打。
“传我命令!全部人马,成箭阵!”鹿敬之向全军嘶吼,用自己的红缨枪高高刺向空,他附近的兵丁也都嘶吼着举起兵刃响应。
队伍很快振作起来,鹿敬之亲自打头阵冲锋。他的马是来自大宛的神骏,刹时就越过了想要取他头颅的几人。鹿敬之的几名护兵连忙拍马赶上。见将帅亲自带领,鹿敬之的队伍一时间士气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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