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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6章 动荡不堪 (2 / 10)
“郡县制”始于秦朝,刘邦立汉以后仍承袭这个制度,也对其进一步完善,最后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管理。
而在汉代的地方治理,则是实行乡亭之制。
县以下置乡,乡以下置亭,亭以下置里。
十亭为一乡,乡设立三老、啬夫等职。
这些都是以宗族为核心的人民自治组织。
准确来说,汉时并没有村之类制度,小规模的聚集地一般俗称之为“聚”。
现在的黄巾军治下,亭设亭长,乡设乡长,原本三老的权利,也被黄巾军拿到了手中。
因为符祝并不多的原因,只有在乡内才会设一到两名符祝传道讲义。
不过这些符祝只有收取信众的权利,没有收取道众的权利。
现在的黄巾军考察十分严格,想要入道,必须要经过重重的测验,并非是原来那种只要想加入就能加入的情况,只有入道者才有资格称为道众。
而信众的要求放的很宽,不记录在册,只要你肯听取太平道的教义那么你就是道众。
许安修改太平道教义和内容的时间是中平二年底(185年)开始,如今已经是永汉元年(189年)。
太平道的内容经过近四年时间的长时间长期的改正,已经和原本的太平道逐渐的脱离开来。
经过了许安修正的新太平道,摒弃了大量的糟粕,也被许安添上了很多的新的思想,一些来自于后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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