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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那就大婚吧 (2 / 3)
可迟迟多年,四皇子的名声早已臭遍京都,要给最不缺女人的第一风流残暴之人选妃,满朝文武竟没一个人敢提起,谁愿意让自己家的女儿遭这种央?
“父亲说,叫我搬过来照顾您,您总是醉的不省人事,怪叫人担心的。”
“本王……还没打算娶妃。”
“您与我何时在乎过这些虚名?”
“总不能委屈了你。”
“那就大婚吧。”
冷冷的风忽然卷起轻软的帷帐。。迷乱轻浮,一个娴静玉淑的温雅女子坐在微醺魅惑的男子身边,却异常和谐。随口一提的事,不知蕴藏了多少年的等待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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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清歌百无聊赖的靠在牢房的墙上,穿着宽肥囚衣,削肩细腰倒更显出她妙曼的身形。纤细白皙的手摆弄着手中的玉佩,颠了颠,颇有些分量。
自从上次得知那死孩子拿一个金钗买二十文烤鸡的事,她就觉得不能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交到他手上,缺心眼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让人骗走了,还是在她这里安全一些。
洛清歌又仔细摸了摸。。玉佩正反面都刻着狼形图腾,狼眼异常硕大,威凛中透着寒光,霸气侧漏,瞳孔是一个小孔,微微泛青,与玉佩白玉的颜色融为一体,除图案外与其他家族的玉佩没什么大区别,玉佩侧边微凸,洛清歌杏眼眯成一条缝,仔细瞅着玉佩的边缘好像有一排字,晶莹剔透的过分,看不太清。
正琢磨着,外面传来士卒的问候声,听动静,好像是个有身份的人。
洛清歌疑惑着,赶忙将玉佩塞回衣服内兜,囚服一般是没有兜之类的以防犯人存放凶器,但洛清歌就不一样了,她是VIP会员,满意的看着升级版的囚服,洛清歌表示心情。
一个女子提着篮子走了进来,若不是看那人的发髻装扮,洛清歌一看以为是哪家小姐,走路倒还挺有气质。
“你是?”洛清歌不觉得自己见过她啊,瞧着挺眼生,自恋得想着,不会也是跟妃乐乐一样,在诗会上她遇到的女粉丝吧。哦吼吼,真是的,有时候太过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呢,她虽然作为宇宙第一大美女,天生丽质,风华绝代,但是粉丝见面会还要要撸一下妆的,穿着囚服好像不太好。
“奴婢是九殿下未婚妻的仆从,奉主子之命特地来探望洛姑娘的。”那婢女温温一笑,说话十分客气,特地将“未婚妻”三个字咬的特别重。
洛清歌杏眼微眯,眉梢轻挑,这是正主向她示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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