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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残局 (1 / 4)
就在李明羡拾起两枚仿真手榴弹时,曹殷制造的血雾开始向他手指的伤口汇聚收缩,弥漫在四周的血雾不断地收缩着范围,原本隐藏在浓雾中的几人最终暴露在了敌方的视野之下,但与此同时,他们也看见了敌方的所在。
“啥也别说了,对方还有两个人,干掉他们!”李明羡也掏出一把手枪,枪口果断地对准前方的敌人。
双方端持着枪支,一见面便不约而同地朝对面倾泻火力,双方都是一边射击一边移动,这样才能保证不会被轻易地中枪。子弹在空旷的操场上飞速穿梭,发出尖锐的呼啸,如同死神在耳边低语。
在血雾里肩膀不幸中枪的那人也没闲着,趴在地上也在朝对方开枪,其他三人则迅捷地向两侧移步,视线则透过瞄准镜集中在敌方二人身上。
曹殷现在深有体会,卧姿射击和移动射击的效果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在移动的过程中瞄准射击非常困难,由于缺少地面的稳定支点,开枪产生的后坐力会让弹道偏移,而且对方也在快速移动,必须算好提前量才有机会打中。
曹殷没什么射击经验,身边的这两人看上去也是门外汉,对面残余的二人也没像行家,所以现状简单来讲就是菜鸡互啄。只知道基本的开枪和换弹,能不能打中对方全凭手感和运气。
幸运女神最终还是垂青了曹殷这边,曹殷成功将对方的一人击倒,另一个戴着红头巾的同伴击中了另外一个人,这样操场上的敌人就全灭了,曹殷这边总共负伤二人,蒋贤去猎杀潜伏在后方的狙击手,还没有回来。
红头巾见到敌人都倒下后,对李明羡道:“小李,你去看看那两人负伤的情况,我去补刀,曹殷你跟我来!”
戴着红头巾的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没有胡须的脸颊光溜溜的,他眼睛瞪得很大很亮,就像一只警觉的猫头鹰,并且拥有古铜色的皮肤和精瘦强健的体格,大家都叫他老鸮。
曹殷答应一声便跟着老鸮走向敌方挺尸的地方,老鸮从后腰抽出一把闪烁寒光的尖刀,对于那些还有一口气的敌人,老鸮毫不留情地尖刀插进他们的心脏,手段非常狠辣。
曹殷站在一旁,端着枪防止其他还未被补刀的敌人诈尸偷袭老鸮,但是当他看见老鸮解决敌人时露出的那副恶鬼面容,全身的汗毛都不由自主地立了起来。
老鸮手上的刀把所有被击倒的敌人都插了个遍,全都是往心窝的位置插,没有丝毫犹豫,仿佛是在宰杀牲畜。曹殷亲眼目睹了那些人临死前露出恐惧和绝望的神情,今天晚上是不敢睡觉了,一睡估计就会梦到这群人的死相。
老鸮补完刀后,用一具死尸的衣服把刀身的血迹擦拭干净,他望了一眼有些失神的曹殷,道:“第一次杀人都会感到不适,我第一次干这事时连续三天都吃不下饭,后面逐渐就会习惯,麻木,你今天干的很好,帮了大忙了。”
“啊,不客气……”
“曹殷,你知道这些人是谁吗?”老鸮突然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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