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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异乱 (1 / 2)
虚空之域,两个与天鬼样貌十分相似的蓝气精和红气精正在商议。
蓝色的那个是海魔,红色的那个是地魇。
地魇一脸陶醉之色:“重归混沌的力量还真是纯粹啊,这种纯粹的大道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要是吞了你和大哥,那我得强大到什么程度。”
海魔阴郁的双眼之中寒光凛冽,但是话语之中还是让人如沐春风:“杀了大哥之后我就把权柄交给你了,让我化作最纯粹的人来修炼吧。”
“二哥,你很识时务嘛,你放心,只要你把权柄交出来,那让你去其他宇宙当个天命之子也没什么,二哥,听我的话,保准你吃得饱穿得暖。”地魇一脸的大大咧咧。
在这三兄弟之中,老大天鬼生性纯良,实力也是最为强大,老三明面上的实力是第二强的,一直可以压制老二海魔一头,但实际上老二实力其实可以很轻易地压制老三,甚至如果运气蓬勃,都可能击败老大天鬼。
藏剑于胸,不显不漏,引时而待,剑出屠龙。这是刺客的处事法则,而这位名为海魔的守护者就是一个天生的刺客,而此刻,这位刺客终于要展露他的锋芒了。
噗呲!
一柄长剑从地魇的脊椎骨的关节处穿过,从脖颈子处穿出,一击毙命,强如地魇这样的半圣居然连一丝反抗之力也没有。
在地魇难以置信的眼神之中,这位一直唯唯诺诺话语不多的二哥流利的将长剑在地魇的身体之中上下抖动,地魇的身体被分化为二。
黑色的光芒从被分尸的地魇的身体的两个切面奔涌,染黑腐蚀尽了周遭所有的虚空,虚空本没有颜色,此刻却变成了烧焦的石油的那种感觉,粘腻恶臭。
而杀掉了地魇的海魔却很是自然的将自身清洁了一个干净,换了一身土得掉渣的散发着七彩光芒的衣服。
将地魇吞噬干净的海魔有些膨胀,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让他有些飘,但是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并不是因为海魔自身有很好的的自制力,而是因为他到地方了。
诸天星空之中到底有多少种“异”,这是一个谁也不知道的事情,这种种族的存在完全不被世人理解,世间按照道理不应该存在这种种族,“异”在越弱小的宇宙边缘粗在的越多,种族也就越强大,没有人真正知道这种种族出现在什么时候,但这种种族普遍的特征是境界最低都相当于道境第三重,普遍成长起来都算是道境第四重的实力,强大一些的都是半圣级别的强者。
但是“异”到底有没有圣人级别的存在谁也不知道,因为圣界之中从来就没有过“异”,圣界也不敢真正的去探索,因为说不定这就是一个和圣界相当级别的力量团体,但是“异”多姿多彩,基本没有临近在一起的“异”,所以每一种“异”都是各自为政的,他们以各种奇异的东西存在,但是好像就没有两种形态不一但以一种东西为存在根据的“异”。
而此刻海魔所要去的正是一个“异”的种族,这个种族是海魔在无意之中发现的,但是这个种族的实力让海魔震惊无比,这个种族只有稀少的四千多人,但是半圣竟然高达九十多人,这股力量足以将没有天道的b-359号宇宙毁灭上万次,但是这股力量如果运用的好。那么在这个小小的宇宙之中,足以横行无忌。
穿着闪烁七彩光芒衣服的海魔受到了热烈的欢迎,这一个种族名叫虹族,对于各种各样的光芒推崇到了极点,自身也是依据光芒而存在,穿着七彩衣服拜访好友是这个种族的最高礼节,显然海魔做的非常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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