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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漫游 (1 / 4)
转眼已经是第七天了,王腾骑着马慢慢悠悠地往瀚海学宫所在的瀚海城赶路。
手上的戒指不见了,已经被叶凡拿去研究了。这戒指被王腾命名为造化之戒,其中蕴含的造化法则竟然自成根源,这是一个完整的世界才能有的待遇,新奇之处引得叶凡从其他宇宙中度假都赶了回来,对,这两天没看到叶凡说话纯粹是因为他去旅游度假了。
从青山城到瀚海学宫的路本来应该有一个月才能走完,但在路上王腾整合了摸尸时所得到的全部的功法武技。虽然说并不如开天辟地第一发强大,但是潜力肯定是要比它高的。
而且无限功最大的功效就是虽然这些功法整合到了一起。但是依旧可以分开来使用。比如说在这片大陆比较装逼的浩然正气决、黄道龙气拳、星辰法衣,这些东西如此炫酷的特效,可都不是开天辟地第一法那种追求极简和集暴力美学之大成的盘古武典所能比拟的。
在这几天之中,他明显地发现了唐朝开国太祖龙大郑所创的功法都骚包的不要不要的,出场就带金光闪闪的特效,还有龙吟虎啸之声。实在是装逼之利器。
当然用来赶路的话,还是盗贼的技能最为强效。。真不知道这群小偷是怎么练的,手上的功夫不练练腿上的功夫,难道说只是因为被抓的时候好跑吗?
王腾骑着马慢慢地游荡着,不由得回想起了墨玉麒麟,可惜墨玉麒麟已经变成了一只大脸猫,而且留在了恒古大陆,装逼利器的感觉是怎么样的的呢?
其实也没怎么样,毕竟他也没真正的把逼装成功过,得到了再失去的痛苦永远总比得不到的痛苦更加痛苦。
当然,暴发户心态下,坐骑一定要顶配,这匹马可是好马,浑身通透白皙,没有一根杂毛,毛色亮丽,四蹄有劲,四肢修长,精神抖擞。
王腾看见它第一眼就决定花高价买下他。试问世上哪个女子对骑着白马的帅哥不心动呢?
什么?你问这是不是渣男的行径?废话。。他不配,王腾算什么渣男?他不够资格。
只是个穷屌丝罢了,就像写这本书的扑街作家一样。活了二十多年也没见过五万以上的大钱。家里的存折上躺着的钱永远不到三万。
没有穷过也没有富过,平平淡淡的,每天能吃口肉,这就是王腾的生活。
低欲望族群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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