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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失去的逆转(三) (1 / 7)
亚内:我抗议!法官大人!辩护人蔑视法庭,在没有证据的状况下称呼证人是犯人!
诸平野:是啊!我怎么可能是犯人!你这个三流蹩脚律师!被害人留下了犯人的名字!
成步堂:但那不是被害人写的!因为被告姓氏的汉字书写是须须木,而且被害人是左撇子!
诸平野:可是我怎么可能知道被告的名字叫「スズキ」?
法官:是啊,证人应该不认识被告。
成步堂:证人有机会知道被告名字是「スズキ」…(出示证物:手机)
成步堂:诸平野!案发当天你丢失了手机,发现手机丢失后,你没打过自己的手机吗?
诸平野:!
亚内:我抗议!法官大人!这件事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法官:抗议无效。成步堂,证人的手机和本案有关系吗?
成步堂:案发当天须须木在公园里捡到一个手机并接到失主的电话,约好见面时归还手机。须须木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叫スズキマコ!(手指诸平野)而你就是手机的失主!但你犯了一个错误,被告的名字是「须须木真子」,现场所写的名字却是「铃木」,这种错误只有用耳听才会犯!
诸平野:啊———!
(全场哗然)
亚内:我抗议!杀人总要有个理由吧?证人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成步堂:(出示证物:名单)诸平野的动机就是这个名单!这是依据案发时捡到的手机中储存的电话号码查出的所有人的名字,这些人全部都是一个诈骗团伙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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