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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买书 (1 / 2)
        第二天

        潇潇7点才醒,先像小猫一样懒懒的抻了一个懒腰,随后揉了揉眼睛,叠个被,穿个衣,刷个牙,洗把脸,就开始吃早饭了。

        这次姥爷做了4个菜,青椒炒肉,苦瓜炒肉,西红柿炒鸡蛋,炸肉。

        潇潇动动筷子,开始了大吃特吃。

        :“潇潇,今天我们去博学书店买一本书吧,大宝贝去吗?”

        洋洋点了点头,对于他们两个小书虫来说,怎么能不去买书呢?

        洋洋爱看名侦探柯南,潇潇喜欢看那种描写动物的,她之前看的书里面的动物都像是有生命似的,她特别喜欢看那种把动物当成人来写的了。

        尤其是描写狼或者是描写狗的,那是潇潇的最爱,潇潇最喜欢看的了,狗的忠诚加上狼的野性,她喜欢狼的那种不服输的劲儿。喜欢狗的那种忠诚,互助的心态。

        狗不仅忠诚,还很勇敢,而且有牺牲自我的精神,就像藏獒,宁肯牺牲自己,也绝对不能让自己的主人受伤,哪怕受一点伤也不能。

        而狼就不一样了,狼的野性,狼的宁死不屈,狼的凶猛,狼的智慧,狼的团结,这是狗远远不能相比的,都说狐狸狡猾,可是没如果真的比起狡猾,绝对是狼厉害。

        狐狸的确很狡猾,可是,他却没有狼那种狡猾里透漏着一股好劲儿,狡猾是狡猾,可是狡猾的却非常有智慧,狼爱憎分明,有仇报仇,有恩报恩,可是狼却有灵性,狼的那种独特的狼道,让潇潇着迷。

        正因为如此,潇潇才如此的喜欢狼和狗,不仅仅是因为潇潇天生就喜欢犬科动物,更因为狼和狗的那种精神让潇潇自叹不如,潇潇十分佩服狼的无畏,特别喜欢狗的那种护主精神,狗的勇敢和狼的无畏,一旦中和,简直是完美中的完美!

        也许会有人感到美中不足,狼不易驯服,可是,狼这种不易驯服的劲儿,却让人感觉到潇洒,自由啊,狼跟狗最大的不同就是,狼是潇洒的,狗是忠诚的,狗的忠诚,和狼的自由,形成了对比。

        狼也许不忠诚,因为那是他的本性,而狗不忠诚,则是因为他的性格是那样子,所以,那种对人不忠诚的狗,一般称为——野狗。

        野狗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在大自然生存的非洲野狗;一种是在到处流浪的流浪狗,这就是野狗,野狗之所以不忠诚,是因为他们的野性被激发出来了。

        很快,潇潇他们便吃完了饭,他们擦了擦嘴巴,随后准备换衣服,潇潇这次穿了一件黑色的衣服和黑色的裤子,又是一个小靓妹,洋洋也穿了黑色的衣服和黑色的裤子,他们一人带一个黑色鸭舌帽,嘿,哥妹装!

        :“今天的我真是一个小靓妹!”

        :“妹妹最靓了,哥哥最酷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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