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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酒红人脸 (1 / 4)
万年县南,有一个叫阳陵屯的地方。
传说,阳陵是前朝一位皇室贵族的陵寝。屯里的先人,昔年都是这位贵族的守墓人。
只是太平日久,加之千百年来,无一人在山中寻到砖瓦,更不用说青瓷瓦罐之类的陪葬品,便再无人当真。
屯里有一泼皮,唤作麻七,是附近一带有名的撞街头。据传,他昔年也曾阔绰过,在京师五行八作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京中不少达官贵人都卖他面子。
只是后面不知怎地,被人打断了脚踝,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本,只得回屯里苟活。
麻七当年在京城也曾攒下不少银两,照理说,回到屯里后,省吃俭用,勤俭持家,足够他安享晚年。
但世人皆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更何况,麻七还沾上了五石散。
麻七最初回到屯里时,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再大的家业,也经不起他这样的挥霍。最后只闹得是家徒四壁,身无分文。
一开始,麻七还颇有骨气,也老老实实做过一段时间酒炉客栈的帮工。只是做帮工赚的钱,还不够他买一包五石散。
这瘾一来时,挠头抓耳,处处血痕,严重时倒地不起,口吐白沫。
酒炉客栈的老板也怕出事,找个理由将他辞了。
后来,他便凭着早年练武的体质,在屯里做了泼皮混混,靠耍混讨要钱财米粮为生。
初时,屯里不少亲朋好友念他昔日之情,偶尔也帮衬一二。
但俗话常说,有酒有肉多兄弟,患难何曾见一人。门前拴上高头马,不是亲来也是亲。门前放根讨饭棍,亲戚故友不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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