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专利法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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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专利法 (2 / 3)
        并且使用期间所创造的利润,专利人可得百分之一。

        本来朱由校还想着用水泥大赚一笔的,但是想想后还是作罢,这项利器如果因为自己设置了门槛,而没有实惠于民,有些得不偿失。

        因为在大明根本没有人人平等的概念,朱由校为了怕使用者最后赖账,特别规定,若想得到专利人授权,必须先付一半的押金。

        申请专利前的核实工作,专利人和使用人的授权工作等,整个过程都由督察院和锦衣卫全程监督核实,以尽量保证公平公正。

        这项法律一出,瞬间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啥玩意?我们用个水泥还得掏钱?而且以后只要申请了专利权的东西人们用起来都得掏钱?

        首先文臣们就不干了,纷纷称述利害,认为这是乱国之举。

        但是,朱由校只用了一句话,就把他们全都打了回去了。

        那就是,以后所著的书,同样享有专利权,无论是诗集,还是。其他人用专利人的书盈利,就必须支付作者一定的稿费。

        这下,大臣们全都哑火了。

        没办法,在明朝著书那完全是不挣钱的,而且文人们往往为了出版还得自己掏钱,辛辛苦苦呕心沥血著出来的书,最后还是个赔钱货,搭上了精力,掏空了腰包。

        现在好了,著出来书的话,如果真的受欢迎,不仅不用自己掏钱了,反而还能赚钱,而且期限还是二十年。

        明朝的士大夫们最渴望的便是能名垂青史,为了这一目标,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骂皇帝,骂了皇帝之后如果你还没死,那你就是英雄。

        先别管将来能不能名留青史,但至少在当下,在同僚们面前,在民间,经过文人们的渲染烘托,盛名便已经传播开来了。

        而想留名青史的另一个途径就是著书,在书的作者那一栏里,留下自己的姓名,如果书火了,那么自己自然而然的也跟着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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