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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周宽:他怎么都想不到我们会想法一致 (2 / 11)
好在相关法律纠纷问题与周宽预想的差不多。
国内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一旦发生商标权的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到法律保护。
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这也是周宽忽然急急忙忙跑出来提交申请的缘故。
他要的并不是拿证,甚至都不需要注册受理通知书,而是要确定这个申请日!
这两天他在几个平台答网友问、征集意见时没少提到知识产权这个词,但起初还真没想到怎么掌握更多法律保障。
直到跟李新的通话中周宽特地提到鹅厂后,他的脑子里忽然想起了点记忆。
前世鹅厂申请了五年的‘微博’商标,最终还是失败了。
而新浪很早之前注册‘微博’则成功了,因为它申请注册的时候,微博还不是一种网络信息交流的通用名称。
后来再申请‘weibo’时,相关地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依据驳回了申请,认为拟注册商标不具有显著性;
‘微博/weibo’是通用名称,若只核准新浪微博享有商标专用权,会对微博类产品带来不良影响。
前前后后拖了五年时间最终还是驳回了新浪的申请。
想起这个后,本来就计划拖一手新浪的周宽自然是先赶紧去提交了商标申请。
他太清楚新浪那边对微博这个产品倾注的心血与战略布局到底有多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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