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躲西藏为活命,绝望之际取吞猎 二十章 变故(下) (2 / 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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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躲西藏为活命,绝望之际取吞猎 二十章 变故(下) (2 / 11)
        张春娟的四儿子名为胡志。

        胡志此人较为凶狠,他小时备受宠爱,慢慢的便养成了任性妄为的性格。

        小时候的他便不省事,他经常会动手大人,有时甚至用木棍将别人的脑袋敲破,别人家长寻上来,他倒理直气壮,嚣张跋扈。

        胡大山向来不管这些事,赔罪道歉的事自然就由张春娟来做的。

        张春娟后来发现了胡志的问题,她想要纠正,可胡志十分叛逆,根本听不进去张春娟的话,有时说急了,他还会动手打人。

        张春娟无奈,只能慢慢改正,可这性子就是天生的,任由张春娟怎么教导,怎么改正都没法将其扭转。

        胡志一天天长大了,长大后的他成了村中一霸,整日舞刀弄枪的,时不时会跟别村的人打一架,打得头破血流,鲜血遍地。

        不过大家动手的时候还是有分寸的,不至于说是把谁打死,最多也就是在床上躺几个月。

        胡志为人凶恶,一个十足的野蛮人,邻村有个姑娘被他瞧上了,他追了一下,那姑娘不同意,胡志便来强的,硬是毁了人家姑娘的清白,姑娘家里人想要讨个说法,可胡志哪里管他们,只是躲到山里,衙门的人来了都找不到他。

        等衙门的人一走,他又跳出来了,还特意跑到那家人面前,耀武扬威。

        那家人知晓胡志的凶恶,也不敢贸然动手,只得进城报官。

        那衙役第一次来时还不错,可这第二次来就有些不耐烦了,再加上那胡志躲进山里,想要找到他需要耗费大量人马,光凭一两个衙役是不可能抓到他的。

        衙役自然是知道这些事的,于是也就装模做样寻了两三天,寻不见人,他们便打道回府,临走前说上几句好话,让那家人安心。

        他们这儿位置较偏,离城里也远,村子更是在山里面,衙役来这本就交通不便,再加上那胡志狡猾,躲在山里面也不出来,衙役要想抓住他还真是有些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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