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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第一章 《司马光遇害事件》 (1 / 10)
汴京。
太学。
自明道二年,执政太后刘氏驾崩,谥曰庄献明肃,国朝改元泰定。
泰定四年,河西路安抚使范仲淹回京任职,力主兴学,认为国子监房屋狭小,不足以容人,且教学无方,规制混乱,部分学子常年停留其中,以求在锡庆院重立汉唐所重的太学。
官家予以采纳,重立太学,招收官员子弟及庶人俊异,有教无类,不分贫贱。
泰定六年,太学分内舍外舍,择优秀的百名学子为内舍生,由朝廷供给饮食,其余为外舍生,不收学费,可纳斋用钱,一并在官厨就餐,贫者减半。
泰定八年,太学三舍法实施,分成上舍、内舍、外舍,规定新生入外舍习读,经公试、私试合格,参考平日行艺,升补内舍,内舍生每年参与考试,考试成绩和当年公、私试分数校定皆达优等,再为上舍生。
自此,太学学子渐渐分斋学习,每斋三十人,屋五间、炉亭一间,为全斋阅览和会议处,设斋长、斋谕各一人,负责督促和检查学生的行艺。
泰定九年满,改元致和。
今。
致和三年。
决明斋内。
一所竹林掩映的重门深院,门前芳草如茵,院后小径蜿蜒至深处,却是一座小小的练武场。
一位十三四岁的白衣少年于场中耍着长枪,枪随身走,身随枪行,一套枪法使得威风凛凛,引来周遭的同窗纷纷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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