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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第十四章 青梅竹马 (2 / 7)
对待好奇心十足的弟弟妹妹,他知道糊弄不过去,别的孩子或许转眼就忘了,被其他事情吸引走注意力,但这一对可是执拗得很,每每一个忘掉,另一個提醒,只要心存好奇,非得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所以他只是拖延一下,准备事后再讲述。
因为案情还没有完全告破。
太学的邢娘子,不,应该称叶娘子,交代了《汉朝诡事录》另一位著作者叶十娘与司马光的关系后,也承认了自己是在国子监中杀害对方的凶手,昨晚已经移交府衙。
当时大府吕公绰的脸色,是相当的精彩。
几个时辰前,才将这个小辈当作小孩子过家家的胡闹,打发了出去,几个时辰后,对方就把凶手擒住了?
这可不比潘承炬抓人,潘承炬是府衙判官,再是立功,对外都有他这位主官的功劳,三小只拿了犯人,完全就是让这位大府的脸丢得一干二净了。
公孙彬当时骄傲得哼了哼,包默成的脸上也见光彩,唯独狄知远没什么得意之情。
首先,就目前来说,真相还仅仅是嫌疑人的一面之词。
哪怕此前调查的种种线索,基本都得到了解答,除了四方馆的情况。
但那也可能是疑邻盗斧,由于凶器是异族样式,怀疑到了契丹人头上,再有侬氏母子指认,实际上两者并无关联。
可即便如此,依旧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证明凶手就是叶娘子。
按照《洗冤集录》的办案规矩,嫌疑人抓捕后,哪怕亲口承认了罪行,也要带其回到现场,复述作案过程,指认作案凶器,全部记于案录之中。
如此繁琐的规矩,地方州县衙门当然不可能完全遵从,但重大案件里面,却不敢敷衍了事,往往会带着凶手指认现场。
司马光遇害案,无疑是属于重大案件,又是地处京畿,开封府衙不会也不敢掉以轻心,昨晚将叶娘子入狱,今天审问完毕后,最早午后,最迟明天,应该就会带着她去国子监指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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