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 商谈 (3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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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五章 商谈 (3 / 3)
        “那是浪人的事,郑将军也知道,浪人,我们可管不了,若是郑将军能将他们斩尽杀绝,相信幕府将军也会感激不尽!”

        “你们还是这样,敢做不敢当啊!”郑芝龙不想再同岛津次郎掰扯,“写信给幕府将军,若还想同本将继续合作,从今以后和兰的买卖,姓郑了!”

        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佩德罗神父垂着的眼睑也忍不住动了下,卡尔顿想要说些什么,最后还是住了口。

        岛津次郎沉默不语,却见郑芝豹将一份合约放在他的面前,上面只有五条。

        第一,和兰东印度公司原有对日本生丝、砂糖、鹿皮、铅锡等货殖之专营权,自今日起尽归大明水师提督郑芝龙所属商团接管。

        日本不得再允和兰船入长崎、平户、鹿儿岛诸港,违者视同海寇,郑氏水军可径击沉之。

        如此一来,就算三年期已满,有其他行商参与到对日贸易中去,他们郑氏和岛津家的贸易,也没人可以撼动。

        第二,郑氏商船享长崎港优先靠泊权,免检直入;原和兰年缴幕府“丝割符”税银三十万两,郑氏减为二十五万两,另以等值硫磺、铜坯抵付。

        第三,郑家军设常备舰队驻壹岐岛,剿灭和兰残党与海盗,日本需提供淡水粮秣;日本若遇他国侵逼,郑氏当出兵相助,战后取敌港三成岁收为酬。

        郑芝龙没有写大明水师,而是郑氏,届时让麾下得力之人脱离出去便好,陛下也找不到错处。

        第四,郑氏商团另开对马走私线,专供幕府禁运之暹罗象牙、波斯绒毯,风险共担。

        第五,日方若私通和兰,郑氏有权停供生丝三年,同朝廷公布岛津家与和兰东印度公司密约原件。

        岛津次郎看完这份协议后,冷笑着道:“郑将军也该知道,我日本《锁国令》规定,仅长崎可处理对外事务,诸蕃无权单独缔约,况且我们是外样大名,幕府对我们可看不上得很!”

        &:外样大名:岛津氏作为关原之战得西军战败方,被德川家康定为”外样大名“,即非嫡系诸侯,在幕府政治核心圈备受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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