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828章 蛀虫(上) (3 / 4)
贸易是要人去做的,在获得天量物资和利益的同时,要维持贸易路线、组建运输渠道、打通诸多节点、分配巨额好处,都需要人去操办,需要人力、物力、财力、权力的不断投入。
随着两年来的投入,大宋的疆域内,有的东西被建立起来,有的东西被迅速摧毁。
被建立起来的,是每一条贸易路线上利益相关的共同体,被摧毁的,则是共同体以外,大宋朝堂原有的律令制度和官府的管理能力。
按照大宋的律法,走私货物价值超过十贯的,就够得上死罪。官员包庇走私的,流放琼州永不放还。至于沿边境的军民百姓,本身十户一保,一户走私,十户连坐,若能检举揭发的,赏钱从五十贯到三千贯不止。
淳熙年间,大宋朝廷对走私违法进行清理,一时间杀得人头滚滚,以池州雁汉为大法场,黄州为小法场。
但这样的事,现在在淮南各地,已经不可能做到了。
海上的情形,贾涉不清楚。但在淮南各地,军队都成了走私队伍的护卫,官员被走私队伍豢养。主导走私的商贾们,力量越来越强,隐约开始和背后的保护伞分庭抗礼,甚至隐约把定海军当做了新的保护伞。
反倒是本来应该厉禁走私的淮南各官署,起初都从商贾手中得到好处,又因为贾涉的周旋,所以投鼠忌器,眼开眼闭;现在他们则发现,商贾本身就已经尾大不掉,成了官府不得不正视的庞然大物。
别的不说,只说贾涉眼前的谢国明。此君号称要出百万贯钱财参股,当然是胡吹大气,意图一鸣惊人。这等商贾敛财的本事,不可能超过手段高明的贾涉自己。
贾涉估计,谢国明家中私产约莫有我贾某人的一半,也就是二十万贯,算上那些走私途中火并所得、埋在床底下见不得人的金珠,还有两万贯。
这样身家的商人放在早年,顶多是一头养肥的猪,淮南这里执掌重权的官员随便勾一勾手指,就能让他们家财荡尽。
但现在,局势和早年不同了。关键不在于这些钱财本身,而在于谢国明多次往来北地经商,仅仅两年就赚出了这么大的身家,自然有他可用的力量。
据贾涉所知,谢国明掌握了六艘船、三百名水手、三百名精壮的民伕,缓急时都可充作护卫。他在扬州、高邮、宝应、楚州都设有自家的仓储和旅舍,日常为他工作的丁壮,另外又有五百人之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新笔趣阁阅读网址:wap.xinbiquge.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