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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说来你也许不信,当舅舅的把自己的外甥杀了,只是为了一首诗。

  行凶杀人,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会发生的事情。而至亲骨肉,夺命相残,虽比较稀见,但此类刑事案件,未必不会发生。可为了这个无论如何不能成为理由的理由杀人,听起来有点天方夜谭。

  在俄国,有通过决斗,想杀死对方,而自己却被对方杀死的诗人,在中国,有先拿斧头,杀死情人,然后又举起斧头,把自己砍死的诗人,这两位采取极端手段的诗人,情之所至,犹可理解。但唐代这位诗人舅舅,为一首诗的署名权,把同是诗人的外甥,置之死地,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翻开《全唐诗》,卷五十一,宋之问有一首《有所思》,卷八十二,刘希夷有一首《代悲白头翁》,除了第三句,宋的“深闺女儿惜颜色”,与刘的“洛阳女儿好颜色”,有六个字的微小变通外,其余悉皆相同。依拙见,就这点改动而言,名气大的宋之问,比较造作,远不如名气小的刘希夷,比较自然。正是这首诗,成为文学史上的一段悬案,一桩出了人命案的笔墨官司。

  据元人辛文房撰《唐才子传》,这个宋之问,就是刘希夷的舅舅。刘希夷,是个不太走运的诗人,《全唐诗》有他的一段记载:

  “希夷善琵琶,尝为《白头吟》云:‘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悔曰:‘我此诗似谶,与石崇《白首同所归》何异?’乃更作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既而叹曰:‘复似向谶矣!’诗成未周岁,为奸人所杀。或云:宋之问害希夷,而以白头翁之篇为己作。至今有载此篇在《之问集》中者。”

  《全唐诗》是官方出版物,“或云”这两个字,就很有政府新闻发言人那种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口吻。文人笔下的《唐才子传》,这段史实,就写得率直真实,爱憎分明了。他说:“希夷天赋俊爽,才情如此,想其事业勋名,何所不至?孰谓奇蹇之运,遭逢恶人,寸禄不沾,长怀顿挫,斯才高而见忌者也。贾生悼长沙之屈,祢衡痛江夏之来,倏焉折首,无何殒命。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所较者轻,所失者重,玉迸松摧,良可惜也。况于骨肉相残者乎?”

  因此,文人相轻,很可能成为文学较量的激化剂,似应提倡。但这种文学上的较量,一旦远离文学本身,借助于文学以外的种种手段,以达到压倒对手的目的,而成为文学的强者,结果,无非如宋之问收拾刘希夷那样,终究要遭到历史的嘲笑。“文人相轻”一旦到了“文人相嫉”的地步,尤其那些才情不如人,又不甘心不如人,恰巧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人,在嫉妒心的驱使下,便可能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了。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隋炀帝了:“炀帝善属文,而不欲人出其右,司隶薛道衡由是得罪,后因事诛之,曰:‘更能作空梁燕衔泥’否?”又,“炀帝为《燕歌行》,文士皆和。著作郎王胄独不下帝,帝每衔之,胄竟坐此见害,而诵其警句曰,‘庭草无人随意绿’,复能作此语耶?”(唐·刘□《隋唐嘉话》)

  宋之问的行径,是不是受到隋炀帝的启发,不可得知。但是,杨广杀掉文学对手以后,那悻悻然的嘴脸,不也很令人为之唾弃的么?文人相轻,或许无妨,文人相嫉,而且搞小动作或大动作,便是切戒的事情了。若真像隋炀帝或宋之问那样干掉自己的文学对手,也许你有可能赢得一时,但是你却百分百地失掉了永远,算算这笔账,也许会感到划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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