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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四章 证词相悖 (2 / 4)
审判长又问:“公诉人是否有与以上证据相反即证明被告人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没有。”公诉人干脆利落道。
审判长微微颔首,目光转向另一边:“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秦聿道:“审判长,我方请求传唤证人钟俞到庭。”
很快,一个年轻女孩被法警带到法庭上,中等个子,短头发,小圆脸,许是第一次上法庭,一双杏仁眼透着些许紧张,尽管她努力挺直背脊,但僵硬的姿态出卖了她的心情。
在场除了秦聿,没人认识她。
连邱承望也不知道她是谁,跟自己的案子有什么关系。
公诉人上下打量她,心中对她的出现提起了警惕,秦聿这个律师最会搞颠覆事实,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还叫这个证人出来,肯定不是无的放矢。
“我叫钟俞,今年22岁,是一名插画师,现在的住址是翡翠公寓,原住安福小区6栋201,也就是被害人戴小月的楼下。”女孩自我介绍。
邱承望闻言一愣,这个人住爷爷家楼下?他怎么从来没见?难道这个证人就是秦律师致胜额的关键……
邱奇胜夫妻和邱良工也是同样的想法,他们虽然不跟老两口住一起,但经常会过去吃饭,上下楼的邻居多少都认识,而邱良工就住那儿,但从来没见过这个女孩。
公诉人注意到邱承望的神情,心中若有所思。
“证人钟俞。”秦聿开始发问,“你在安福小区6栋201住了多久?”
“我是去年八月搬进去。”钟俞答道。
“几个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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