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小偷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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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小偷 (1 / 3)
        夏翰实在搞不懂这两个女人在搞什么?

        从刚才的对话中可以听出来,霍欣桐与樊燕可能早就认识了,但霍欣桐却从来没有说起过,她为什么不说呢?

        在刑侦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有一条规避原则,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之间不能有任何血缘关系,这是明文规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朋友,同学,仇人等各种关系在某些情况下也都会适用规避原则,其目的就是尽可能地保证办案人员的公正性,以便其能够理性地思考案件。

        夏翰不知道这两个女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是关系较好的朋友,那么霍欣桐显然不能再参与此案的侦破工作,不过从刚才两个人打招呼的情形看,彼此间态度较为冷淡,也许她们只不过一般相识而已,规避原则倒也没有必要了。

        可是,如果两个人只是普通的相识,那么在接手此案时,将樊燕列为调查对象的那一刻起,霍欣桐为什么没有提到呢?她是故意隐瞒还是另有隐情?夏翰百思不得其解,此时又不便相问。

        但转念一想,在这个三人的侦破小组中,自己大多时候只是一名实施者的角色,沈兵才是领头人,霍欣桐倒大可不必向自己交代什么,也许她早就告诉了沈兵,她与樊燕之间的关系,只是自己不知而已。

        这样一想,夏翰心中便释然了,但又触动了另一根神经,那就是沈兵!

        沈兵已经失踪两天了,冯队长那里却没有半点消息,夏翰不禁对沈兵的安危感到担心。

        一般来讲,任何罪犯都不愿意和警察作对,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不会对付警察的,毕竟只要伤害了一名警察其实就意味着与整个警察系统为敌,相信没有哪个罪犯有这个胆量与这个实力。

        但这一次却不一样,沈兵那辆车的刹车系统被破坏致使他出了车祸,而一辆经过伪装的救护车立即赶到,将受伤后的沈兵带走,显然,这是一次有计划的针对沈兵的行动。对方也许采取行动那么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有恃无恐,逮了一个警察向整个警察系统示威,扰乱侦破的方向与步骤,或者便是沈兵发现了罪犯的确定犯罪证据,罪犯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好狗急跳墙,将沈兵抓走。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沈兵都有被杀掉的可能。

        夏翰可不希望冯队长那边找到的是沈兵的尸体。

        脑子里这样想着,夏翰跟在两个女人身后来到了诊所门前,同行的还有两名片警。

        9082!

        樊燕当着众人的面按下了开门密码,正如霍欣桐猜测的那样,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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