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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一章 一个团结的集体 (4 / 7)
……
《关于实行重大事项内阁大臣统领制》、《关于朝廷年度规划与五年规划法》…~
一晚上,赵曦撰写了几项灵光一闪的措施…~或者说想起了后世的一些做法也无不可。
后世有一种说法叫五年计划,赵曦所撰写的《朝廷年度规划与五年规划法》就是想推行地方州府郡县和朝廷做五年计划……正好是一个任期。而对于王韶这样的情况,赵曦将他单列出来,作为朝廷重大事项来做,也就可以避开任期制,也可以避免出现半途而废的情况。
重大事项内阁统领制,就是朝廷有诸如河湟开边这样的事项,指定一名内阁或者议政统领,全面负责重大事项。
在不调动属官的情况下,始终由一名主官负责,直到项目结束。
这样的体制,首先保证了倡议项目主官的延续性,也同样给主官以责任和权利。
重大事项,统领事项的臣工最低是议政,而此议政在接手项目以后,将不再担任原衙门职务,全面负责项目事宜。
河湟开边,本来就是朝廷项目。
“还是无法真正窥见官家的意图呀!”当富弼见到官家撰写的文案时。不由的感慨了。
有了这样的法令,不仅仅是解决了河湟开边,让朝廷将来有法可依,关键是从根本上解决了王韶目前的境况,还不让王韶有任何情绪。
“官家,河湟开边是由王韶统领,还是另外确定一名内阁统领?按照职位定内阁,河湟是没有内阁席位的。”
陈升之说的是事实。
河湟不是一路,也暂时不属于国朝政权体制的某一级。王韶入议政,是官家钦点的,或者说是列席也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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