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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清廉 (2 / 6)
        但这种审核制度却有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一旦卷宗造假造得好,就很容易蒙混过关。

        各位应该听说过一句话: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

        我相信,真正的地方贪官,所贪远不止这个数。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其实说白了很简单,那是因为没有人在当地监管这些官员。

        只有真正惊动朝野的大案要案,朝廷才有可能派钦差下来调查。

        因为没有人监管,导致地方官员贪污成风,区别只在于贪多贪少而已。

        这清廉社的职权,就是监察各级地方官员。

        而且这清廉社并非只是一个部门,而是一整个监察系统。

        从上往下分别设中央清廉社、省级清廉社、府级清廉社、县级清廉社,一共四级。每一级地方行政部门都有相应级别的清廉社在监管。

        我举个例子,每一个县除了由知县管辖的衙门外,一定会有另一个监察部门如影相随,那就是县级清廉社。

        县级清廉社的主要作用是接受当地百姓的实名举报,然后进行调查和上报。

        例如有一个平民或商人到县级清廉社举报当地知县贪污受贿,当地清廉社就必须受理,并进行调查取证。

        假如当地清廉社给出的结果是知县无罪,而举报者怀疑是当地清廉社跟知县勾结才作出这样的定案,那平民可以向上一级的府级清廉社举报,请求重查此案。

        府级清廉社接到举报后,也必须受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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