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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一局定生死 (2 / 5)
孙治伸手指向廖云海的办公室,挑了下眉毛。
我撇了撇嘴角,不屑道:“做你自己的事,不要主动告诉廖云海,当然他如果问,你也不用隐瞒,就说是我让的。”
孙治笑了,标准的对我敬礼。
这是我很少能见到的举动,孙治本身就心高气傲,平时连我都不放在眼里,此刻能够降低自尊,可以看得出他对局长命令廖云海插手一线事务的不满。
牡市的警局风格与他地不同,除了在面对已发案件外,大多数的行动都是由我一人策划,大权独揽。其次便是孙治和徐福龙,他们两人各自掌控着手下的小队,等级严明,互不相通。
这样的体制分配就造成了两种结果,首先警局其他职员,甚至是局长和副局长,有时都无法了解整体案件的情况,其次我、孙治、徐福龙三人有绝对的权力,办案时不会因外界干扰和上级命令而错失机会,其余的警员包括各科室的部门,各司其职,无法串通、透漏内部消息。
也许在别人眼里牡市警局是异类,但不可否认,这种规则对打击犯罪团伙来说是极其有效的,牡市混乱十余年,能够达到现在的长治久安,规则至关重要。
所以局长才会默许我的手段,不闻不问。
我已在警局内部定下潜规则,将案件划分为两类,“黑社会性质团伙案件”和“凶犯杀人案件”,类似一般的杀人案,不涉及牡市的黑暗势力,都是由局长审批,正规流程入手,各部门开会讨论捉拿凶手。
比如前些年的“五米村灭门惨案。”
而至于“黑社会性质团伙案件”,则由我一人安排定夺,等到证据确凿,摸清底细后,再汇报局长实施抓捕。
比如“金皇洗浴案件”。
至于“白蝴蝶宾馆杀人案”,两天内直接告破,在警局所有人的眼中都算不得什么,韦强不是个聪明的罪犯,即使他想到用蓝溪干扰警方的视线。
即使蓝溪不招,等到技术科、法医、勘察人员将进一步资料整合,排查李一甲人际关系,市内监控及前台人员描述,韦强自然也会登上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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