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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阿云案,释经权! (8 / 14)
不出意外,卷宗打回登州,建议判处绞刑,而非入狱、杖刑,亦或是流放。
本来,要是许遵遵从了刑部的建议,事情也就到此为止。
但不巧的在于,作为重镇知州,正四品官员,许遵正谋划着熙丰七年入刑部,亦或是大理寺任职呢!
卷宗被人打回重审,引起了不少刑部、大理寺的人议论,甚至隐隐都有政敌意欲趁机弹劾,试图说明他断案不专业,不宜擢升。
然后
许遵不干了!
老子是根据先帝敕令判的!
刑部根据《大周刑统》,自是有理有据。
但他许遵,难道就是没有根据就胡乱判罪的人吗?
《嘉祐编敕》,这可是先帝的敕令!
许某依据先帝敕令判罚,你凭什么是说判得有问题?
就此,许遵干脆怒而上奏,一道文书呈递到了大相公江昭的手上。
就这样,这么一道小小案件,引起了庙堂百官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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